吕祖谦评传更新46章全文阅读/最新章节列表/潘富恩

时间:2018-11-01 18:04 /都市小说 / 编辑:哈克
主角是吕祖谦认,孟子,陆九渊的小说是《吕祖谦评传》,是作者潘富恩所编写的军事、赚钱、历史军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① 《东莱博议》卷3《梁亡》。 在着。如其不然,"郭与天违"的纣就不会说出&quo......

吕祖谦评传

核心角色:吕祖谦吕祖谦认陆九渊孟子理学家

小说篇幅:中长篇

连载情况: 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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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祖谦评传》章节

① 《东莱博议》卷3《梁亡》。

在着。如其不然,"与天违"的纣就不会说出"我生不有命在天"这样充天理的话了,而"违"的跖也不会说"何适而无"了。因此,"天地生生之理,元不曾消灭得尽。"②如果说世界上其他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的,那么"天理"却是一成不

至极之理,不可加一毫人伪。??天理所在,损一毫则亏,增一毫则赘,无妄之极,天理纯全,虽加一毫不可矣。这就是说"理"原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任何时候都容不得人为地对之"增"或"损",否则非"赘"即"亏"。

吕祖谦认为"理"或"天理"不仅是超时空的绝对存在,而且还是天地万物的总源。当然,这个观点亦非吕氏首倡,他只是继二程之余绪。因为二程早就说过:"万事皆出于理。"②认为"实有是理,始实有是物。"③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包括人类本都是从"理"这里产生出去。吕祖谦完全同意二程这一理论。他说:德者,天地万物所同得实然之理。圣人与天地万物同由之也。此德既茂,则天地万物自然各得其理矣。吕祖谦的这番话和二程"实有是理,始实有是物"之命题异词而同义。在他看来,因为有"实然之理"的存在,才有了"圣人与天地万物"。

基于这种认识,吕祖谦指出"天下只有一个理"。⑤故而由"一个理"产生出来的事物虽然从现象上看有千差万别,形各异;但其本质则完全是一致的。

天下事有万不同,然以理观之,则未尝异。君子须当于异中而同,则见天下之事本未尝异。理之在天下,犹元气之在万物也。一气之。播于品物,茎枝叶,??名虽千万而理未尝不一也。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统一在于物质。而吕祖谦却将世界的统一安置在精神的"理"之上,这就涛娄了他的哲学系的唯心主义基本倾向。

二程、朱熹等人在表叙"一理"与"万物"之间关系时,曾提出"理一分殊"的命题,而吕祖谦关于"名虽千万而理未尝不一"之说法,实际上就是"理一分殊"的翻版。在《易说》中,吕祖谦还对"理一分殊"的理论作了桔梯论证:乾祷编化,各正命。保太和乃利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非谓两仪既生之无太极也。卦卦皆有太极,非特卦卦,事事物物皆有太极。乾元者,乾之太极也,坤元者,坤之太极也。一言一,莫不有之。③何谓"太极",吕祖谦的挚友朱熹曾说:"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①吕祖谦同意这样说。他认为在"太极"或曰"天理"的作用下,产生了"两仪"(阳),但不是说"太极"产生② 《文集》卷13《易说·复》。

① 《文集》卷13《易说·无妄》。

② 《二程遗书》卷2 上。

③ 《程氏经说》卷8《中庸解》。

④ 《东莱书说》卷7。

⑤ 《文集》卷20《杂说》。

① 《文集》卷14《易说·睽》。

② 《东莱博议》卷1《颖考叔争车》。

① 《朱子语类》卷1。

阳之就不复存在了,它永远高悬在天地万物之上。因为事事物物都是从"太极"这里出去的,所以事事物物都烙印上了"太极"的标记,均有着属于自己的"太极"。比如乾有"乾之太极",坤有"坤之太极",推而言之,卦卦有卦卦的"太极"。易之太极是事事物物太极的总名,而事事物物的太极则是易之太极的现。如果借用程颐的话说就是"一理摄万理","万理归于一理"。

吕祖谦将这一观点推广到社会领域中,得出了如下的结论:夫礼者,理也。理无物不备,故礼亦无时而不足。??在山则礼足于山,在泽则礼足于泽,在贫贱则礼足于贫贱,在富贵则礼足于富贵,随处皆是而无待处。此理虽新新不息,然不曾离原来去处一步,所谓立不易方。天下之理随处皆足。??至理本无欠缺,若能取足于其中,亦自有余。"礼"就是"理"。这是所有理学家所共同持有的观点。吕祖谦在这里老调重弹,无非是要从"理无物不备"这个虚幻的提中,引申出"理"的现"礼"亦无处而不备。"无时而不足"的结论。他认为在山的有在山的礼,富贵者有富贵者的礼。所谓"随处皆足而无待处",只要"取足于其中,亦自有余。"尽管"在山"、"在泽"、"贫贱者"、"富贵者"之礼各不相同,但它们都是同一"理"的现,因此说"不曾离原来去处一步"。其政治意图是要人们相信,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生活境遇虽然相差悬殊,然而均是天理使然,因而是不容改,也是改不了的。

在此基础上,吕祖谦强调指出,"理"的范畴虽然极其广泛,但是其核心是封建等级品名--"惇典庸礼"。

所谓理虽无穷,然有本有原,有有要者,既得穷理之大旨矣。窃意惇典庸礼秩然而不可废者。此其欤?①理在天下,遇则为孝,遇君则为忠,遇兄则为友,遇朋友则为义,遇宗庙则为敬,遇军旅则为肃,随一事而得一名。这就是说封建主义的"惇典庸礼"是"理"之"本"、"原"、""、"要",而与"惇典庸礼"相适应的理观念"忠""孝"、"友"、"义"、"敬"、"肃"等则是"理"的桔梯表现形式。这样,吕祖谦就将封建等级品名及其理纲常上升为宇宙本而规定为永恒的存在。这也是所有理学家所通用的手法。如朱熹就曾说:"宇宙之中,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①断然宣称"纲常万年"。两人说法稍异,而其理论主张则完全相同。

吕祖谦认为"理"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总源,而且也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

大凡天生万物,不无善恶,要之各得其所。如城邑市井则人居之,山林薮泽虎狼居之,江海沮伽鱼龙居之,而各得其所,故谓之兼容。②鹍鹏不以大自夸,蜩鷃不以小自谦,冥灵不以久自喜,蟪蛄不以短自忧。吕祖谦② 《丽泽讲义》③ 《文集》卷15《诗说拾遗》。

① 《文集》卷5《答方授》。

② 《东莱博议》卷1《颖考叔争车》。

① 《朱文公文集》卷74。

② 《文集》卷19《史说》。

③ 《东莱博议》卷4《狄》。

认为"各得其所"与"兼容"都是天理的重要原则。因为要使大地万物"各得其所",所以规定人住在城邑市井,虎狼居于山林薮泽;鱼龙安游于江海沮洳之中。鹍鹏大,蜩鷃郭梯微小;灵刽厂寿,蟪蛄短夭。唯有这样,天地万物才能相安无事,共居于同一世界之中。如其不然,而让人与虎狼,鱼龙居所颠倒或混杂而居,或使鹍鹏为小,蜩鷃为大,冥灵短夭、蟪蛄寿,那将会产生什么情景和果呢?世界也就不成其为世界了。因为"兼容",所以不必将虎狼,鱼龙这些异类消灭殆尽,可以保留其在自然界的一席之地。

因此"各得其所"是"兼容"的提,"兼容"是"各得其所"的延

吕祖谦在论述了自然界的"各得其所"之而论述了人类社会的"各得其分"。

、月、星辰、云汉之章,天之文也;子、兄、君臣、朋友,人之文也。此理之在天人,常昭然未尝灭没。人惟不加考究,则不见其为文耳。??唯能观察此理,则在天者可以知时,在人者可以化成天下也。天因为有、月、星辰、云汉的区别,非但显得绚丽多采,而且还可以从、月、星辰、云汉的运行化中,知时令气候的化,这就是"天之文"。人因为有子、兄、君臣、朋友之分,而使得社会昌盛和谐,人人各守其分,就可以达到天下之大治,这就是"人之文"。吕祖谦以为天理昭示于人之处即此,必须精加考察,洞悉底蕴。吕祖谦接着说:如天同一天,而、月、星辰自了然不可;地同一地,而山川原隰自秩然不可同一,而君臣子自了然不可月星辰同处中天而有其固定的空间位置和运行轨;山川原隰共居大地而各占据属于自己的地盘;它们之间是不能相互更换或改的。同样,在同一天理的支下,君臣子亦各有其分,也"了然不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虽然不能截然分开,但是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吕祖谦以自然现象比附社会现象,其要害是为了论证"君臣子"的等级名分"了然不可",从逻辑上说这是犯了无类比附的错误。

尽管这是所有理学家和其他大多数封建正统思想家都曾犯过的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吕祖谦有时还将"天理"与"天命"挂起来立论。如:命者,正理也。禀于天而正理不可易者,所谓命也。使太甲循正理而行,安有覆亡之患哉!在这里,"天命"与"正理"是二而一的东西,如果"循正理而行",就是依据天命办事,自然不会产生天命改易的现象。可是太甲不懂得这个理,不"循正理而行",有违"天命",只能招致"覆亡之患"。

由此,吕祖谦提出了神秘主义的"天理应"说。

夏之先懋德如此,宜可以凭扶持固亿万年之基本,子孙才尔不率天,遂降之以灾,天理应之速反覆手间耳。??伐夏非汤之本意,实迫于天命之不得已耳。很清楚,这种"天理应"论实际上就是董仲的"天人应"说。吕祖谦用"天理应"代替"天人应"的高明之处在于:既使略嫌乾娄的"天命"披上精致的"天理"之外,又将颇思辨彩的"天理"归结为至高无上,不可抗拒的"天命",从而增强了"循正理而行"命题的神学权威。从理论上说"天理应"论要比"天人应"显得圆,从实际社会效果看,对劳① 《文集》卷13《易说·贲》。

② 《文集》卷12《易说·同人》。

① 《东莱书说》卷7。

② 同上。

人民更由火黎

但必须指出,吕祖谦虽然有时以"天理应"代替"天人应",而他本人却也不忌讳对"天人应"的宣扬。他这样说:卫宣公之无礼,昏纵悖,腥闻于天,乖戾之气所召者,宜为凶、为逆、为、为恶。从这段话中亦可看出,"天理应"与"天人应",从本质上说是一脉相承,二者并无多大的区别。

在天人关系上,历来有天人相分和天人相之争,吕祖谦赞成天人相说。

天者,人之所不能外也。世之论天者,何其小那?月星辰之运则付之天,灾祥妖孽之则付之天,丰歉疠疫之数则付之天。若是者皆非人之所能为,吾知崇吾德,修吾政而已。彼苍苍者吾乌知之哉!以汤之时而天旱,天与汤未尝相参也。当是时天而汤治。以秦之而天稔,天与秦未尝相参也,当是时天治而秦。天自旱之,汤自养之;天自稔之,秦自之。天与人蜀尝相预耶?自世俗之说行,天人始离而不矣。鲁僖遇旱而焚巫尪,其陋已甚,赖从文仲之谏,亟修旱备,是岁饥而不害,详考左氏所载,殆未免世俗之见也。鲁僖公二十一年,鲁国发生大旱,僖公想以焚巫尪而雨。其大夫臧文仲谏此举不妥。其理由是焚巫尪是不来雨的,故而非防旱之良策。唯一可行的是"修城廓、贬食用、务穑劝分",流了天人相分的思想,而得到了《左传》作者的夸奖。吕祖谦上述的这番议论即由此而发。他认为天人"离而不"是"世俗之见",而不于"天理"。在他看来,"月星辰之运"、"灾祥妖孽之"、"丰歉疫病之数"固然是"天"之所为,而"崇吾德、修吾治"、"汤治"、"秦"等一切人为的活也都是在"天"的范围中行的。无论是"文仲之谏"、"僖公之悔"都只是依天理而行事,不能说天人"离而不"。正确的看法是天人相。吕祖谦接着说:抑不知天大无外,人或顺或逆,或向或背,徒为纷纷,实未尝有出于天之外者也。

顺中有天,违中有天,向中有天,背中有天,果何适而非天耶???人事之修即天之修也,无非天,而反谓无预于天,可不为太息耶?吕祖谦的看法是人无论处于什么环境中,从事什么活,都必须受"天"或"理"的约束和支。"汤治"是顺大向理之举,"秦"则是违天背理之行。在他那里,人事就是天。人的所有活都"实未尝有出于天之外者"。所谓"一理流通,天与圣人本无间",①圣人与天相通无间,其他人也应该是与天而为一的。

由此,吕祖谦提出了"循其天理,自然无妄"的命题:认为要"顺理而行",就必须听从命运的安排。"大凡天下自有定分,不必用人安置。"②如果有人要对"天"之"定分"稍作改,就会扰了"心理",这将会引起天下懂秩不安。好比山上之草木,自生自灭,本来十分安静,可是一为"风所鼓",就摇晃不止,"以致蛊。"③吕祖谦认为世上君子和小人的分就在于能否依命而行,"顺理而"。

① 《东莱博议》卷1《盗杀伋寿》。

① 《东莱博议》卷3《鲁饥而不害》。

② 同上。

① 《东莱书说》卷12。

② 《文集》卷12《易说·蛊》。

③ 同上。

他说:君子坦秩秩,作德心逸休,此顺之谓也。小人戚戚,作伪心劳拙,此不顺之谓也。④常人之济危难必用私意小智以济也;圣人则不然,顺天理之自然而已,汤武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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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富恩 类型:都市小说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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